根據(jù)學校管理工作需要,依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我校擬招聘3名臨時聘用工作人員?,F(xiàn)制訂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
一、學校簡介
河源理工學校創(chuàng)辦于2008年,是一所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河源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中等職業(yè)學?!,F(xiàn)為國家級示范性中職學校,學校校園面積4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20.3萬平方米,在校生9000多人,下設交通運輸、機械制造、電子技術、藝術教育、財經旅游、商務管理、信息技術、高職部等8個教學部共19個專業(yè),建有10個專業(yè)實訓基地,103個專業(yè)實訓室。
二、招聘崗位名稱、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崗位名稱和資格條件
崗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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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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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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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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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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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訓中心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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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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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不限,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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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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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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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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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類相關專業(yè),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具有事業(yè)單位會計工作經驗優(yōu)先。 |
(二)崗位職責
實訓中心管理員從事實訓中心場室及實訓管理工作,財務人員從事財務管理相關工作。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臨時聘用人員,實行一年一簽合同制,經考核合格且學校有用工需求時,方可續(xù)簽合同;按照市財政全年4.33萬元(含社保、公積金等)包干費用標準發(fā)放待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次招聘資格條件人員。
(二)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
2.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需提交資料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需提交資料
(一)報名時間
2021年 4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二)報名地點
河源理工學校辦公室(地址:河源理工學校綜合樓三樓319室)。
(三)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報,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需提交材料:
1.《河源理工學校2021年招聘臨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備查);
3.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備查);
4.大一寸免冠彩照2張(報名登記表有電子相片彩色打印的,可只提供1張相片);
5.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錄取后必須馬上到崗。
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者領取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方式和范圍、面試人數(shù)的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4月22日(星期四),下午3:00-4:30
地點:河源理工學校學術報告廳(一)。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及工作技能等綜合素質的測試。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工作由河源理工學校組織實施,筆試成績占60%。
3.面試。主要考查綜合理解、組織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和應急處理能力,面試工作由河源理工學校組織實施,面試成績占40%。
(三)面試人數(shù)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擬聘人數(shù)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shù)達不到1:3的,按參加筆試人數(shù)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按照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理工學校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3個工作日內公布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jù)招聘方案規(guī)定的擬聘人數(shù)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河源理工學校組織考生到市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據(jù)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七、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理工學校門戶網站上公示。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guī)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guī)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692331。
八、需要說明的其他內容
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后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由學校根據(jù)實際確定是否遞補。
2021年4月16日